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的,偷拍成为了热门行当。有的商家,还特意经营不同的偷拍设备,目的就是为了挣更多的钱。
说心里话,偷拍的人,内心着实很阴暗。他们把内容经过加工,然后公然倒卖给他人。当然,也有人,当成宝贝,自己留下来观看。
偷拍的地点多发生在酒店和出租房内,是房东和顾客安装。等到客人入住,他们在外面就开始操纵设备,大发不义之财。
日前,云南昆明的张女士表示,她在出租屋内发现一枚伪装成普通灯泡的隐蔽摄像头。
被发现的情况堪称机缘巧合。一次停电后,客厅中央的灯泡内意外亮起微弱绿光。她当时没在意,认为是窗外飞进来了萤火虫。
让她想不到的是,到了第二天中午,绿光依旧存在。她当下就起了疑心。
啥也不用说,她立刻搬来凳子查看。结果呢,拧掉灯泡,内部竟然有一个黑色微型摄像头赫然在目,旁边还插着一张储存卡。
她随后选择了报警。民警赶过来,向她询问了简单的情况。作为物证,安装有摄像头的电灯被取走。现在,案件正在紧张的调查中。
有意思的是,房东得知民警来了,直接打电话给张女士。希望她退房,这边把三个月的押金如数退还。
我去,都发生这种事了,房东是咋想的,不配合调查,还要求先退房。怎么地,要是没有这个事,押金还不打算退给人家啊,太气人了。
有人直言不讳地说,摄像头肯定和房东有着密切的关系。最基本,他是知道。不然的话,他完全没必要有这样的举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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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正常逻辑分析,没有毛病,但是还不敢肯定是房东。
房东的表现在于,怕以后房子不好租出去,不能再说了,先放下。至于后续的处理,他前往搞定。
他也不琢磨一下,警方已经正式立案,就那么容易摆平吗?
可以肯定的是,这个摄像头存在的时间应该不短了,期间在这入住的女士,估计都被拍下来了。
还有一种可能,摄像头安装后,由于多方面的缘故,并没有工作,只是一个摆设。
这种情况最好,但是依据常规来看,可能性不大。喜欢搞偷拍的都上瘾,不可能盲目地摆放在那里。
偷拍很讨厌人,没有谁不反感的,尤其是女生。
对于当事人而言,这种被侵犯的隐私与丧失的安全感是其难以愈合的伤痕。一辈子都难以忘记。
我认为,不管在民事和刑事上,只要你拍,就是违法。不能仅依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办,还要对偷拍人顶格处罚。
现在的偷拍,让人防不胜防,相当的可怕。只要画面流失出去,就会引发很大的轰动。给被偷拍人造成极大的伤害。
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无耻之人,这话说的太对了。偷拍的人,永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特殊癖好和特殊的心理需求,或者是为了追求所谓的心理刺激。
他们一旦被发现,要么说被偷拍人穿的太少,要么说不是故意的。非得这么说,当别人都是不懂事吗?
很多臭毛病都是惯出来的,偷拍也不例外。抓住偷拍的人,无需多言,只管最狠的处罚。小样的,不信收拾不了你。(文/孙新合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